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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主要條款解釋與實踐應用(下)
日期:2024-12-1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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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5 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
3.5.1 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的滅火設計密度不應小于滅火密度的1.3倍。
3.5.2 S型和K型熱氣溶膠滅固體表面火災的滅火密度為100g/m3。
3.5.3 通訊機房和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電氣設備火災,S型熱氣溶膠的滅火設計密度不應小于130g/m3。
3.5.4 電纜隧道(夾層、井)及自備發電機房火災,S型和K型熱氣溶膠的滅火設計密度不應小于140g/m3。
3.5.5 在通訊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防護區,滅火劑噴放時間不應大于90s,噴口溫度不應大于150℃;在其他防護區,噴放時間不應大于120s,噴口溫度不應大于180℃。
解釋與實踐應用:氣溶膠滅火裝置分冷氣溶膠滅火裝置與熱氣溶膠滅火裝置。冷氣溶膠滅火裝置實際就是超細干粉滅火裝置。熱氣溶膠滅火裝置分管網式熱氣溶膠滅火系統和熱氣溶膠預置滅火系統兩種,本規范中只能采用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也叫熱氣溶膠柜式滅火裝置。
熱氣溶膠預置滅火系統是氣溶膠發生劑通過燃燒反應產生固氣混合的滅火劑。通常由引發器、冷卻裝置、反饋元件(溫度感應元件)、外殼及與之配套的火災探測裝置和控制裝置組成。產品行業標準規定,落地式熱氣溶膠滅火裝置出口溫度不得大于100℃;吸頂式熱氣溶膠裝置出口溫度不得大于200℃。裝置噴口處應無明火和火星,裝置噴射結束后,外殼不應變形、燒穿或殼體表面引燃現象。所以熱氣溶膠滅火裝置使用時正前方和背面、側面不應放置設備、物品、距離宜大于1m,不得用于保護易燃易爆場所,建議不宜應用于保護高精設備和貴重物品場所。
3.5.6 S型和K型熱氣溶膠對其他可燃物的滅火密度應經試驗確定。
3.5.7 其他型熱氣溶膠的滅火密度應經試驗確定。
3.5.8 滅火浸漬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木材、紙張、織物等固體表面火災,應采用20min;
2 通訊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防護區火災及其它固體表面火災,應采用10min。
3.5.9 設計用量應按下式計算:
(3.5.9)
式中 | W—— | 滅火劑設計用量(kg); |
C2—— | 滅火設計密度(kg/m3); | |
KV—— | 防護區凈容積(m3); | |
V—— | 容積修正系數。<500m3,V=1.0;500m3≤<1000m3,V=1.1;≥1000m3,V=1.2。 |
解釋與實踐應用:熱氣溶膠預置滅火系統由于氣溶膠滅火劑出口壓力很低,噴射距離大約為1~2m,噴放較慢,因此存在滅火劑在防護區擴散較慢的問題。在較大的保護空間內,為了使氣溶膠滅火劑以合理的速度進行擴散,除了合理均勻布置滅火裝置外,適當的增加滅火劑濃度也是一種比較有效的辦法。所以在設計用量計算中引入了容積修正系數Kv,故各氣溶膠生產廠家滅火效果均不相同,Kv的取值是根據試驗與計算得出的。大多數熱氣溶膠生產廠家一般在100M3左右空間做試驗,很少在大于500M3空間做A、B類滅火試驗。若用戶在大防護區采用熱氣溶膠滅火裝置,應要求制造商提供不小于該防護區容積下的A、B類滅火試驗***檢驗報告。
4. 系統組件
4.1 一般規定
4.1.1 儲存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網系統的儲存裝置應由儲存容器、容器閥和集流管等組成;七氟丙烷和IG541預制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應由儲存容器、容器閥等組成;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應由發生劑罐、引發器和保護箱(殼)體等組成。
2 容器閥和集流管之間應采用撓性連接。儲存容器和集流管應采用支架固定。
解釋與實踐應用:撓性連接管也叫高壓連接軟管一端連接滅火劑儲存容器閥(瓶頭閥)出口,另一端與集流管上的液流單向閥相連,起轉向連接,輸送滅火劑及減少氣體釋放時引起震動、沖擊的作用。高壓連接軟管有兩種結構:一種是軟管兩端是鋼結構接頭,其中一個接頭是90゜,撓性軟管部分在中間直管部分,該結構高壓連接軟管高度方向調節量很小,連接密封性能差。另一種高壓連接軟管兩端是短距離的鋼接頭,撓性軟管長度可在x、y軸兩方向任意調節,連接密封性能較好。
3 儲存裝置上應設耐久的固定銘牌,并應標明每個容器的編號、容積、皮重、滅火劑名稱、充裝量、充裝日期和充壓壓力等。
4 管網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宜設在專用儲瓶間內。儲瓶間宜靠近防護區,并應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有關規定及有關壓力容器存放的規定,且應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儲瓶間和設置預制滅火系統的防護區的環境溫度應為-10℃~50℃。
5 儲存裝置的布置,應便于操作、維修及避免陽光照射。操作面距墻面或兩操作面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1.0m,且不應小于儲存容器外徑的1.5倍。
解釋與實踐應用:本條主要指有管網滅火系統瓶組間和預置滅火系統(柜式滅火裝置)對滅火劑儲存裝置操作距離的要求,一般不宜小于1m,*小不應小于0.6m,目前國內滅火系統使用量較多,但直徑*大的七氟丙烷儲存鋼瓶,150L、180L時直徑為φ400mm。
4.1.2 儲存容器、驅動氣體儲瓶的設計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氣瓶**監察規程》及《壓力容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4.1.3 儲存裝置的儲存容器與其它組件的公稱工作壓力,不應小于在*高環境溫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壓力。
解釋與實踐應用:受壓零部件的公稱工作壓力應等于或大于該零部件的*高工作壓力。該零部件的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為*大工作壓力的1.5倍,密封性能試驗壓力值一般為*大工作壓力的1~1.1倍。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是保證零部件**性能,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是確保產品密封性能和質量的。
4.1.4 在儲存容器或容器閥上,應設**泄壓裝置和壓力表。組合分配系統的集流管,應設**泄壓裝置。**泄壓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相應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規定。
解釋與實踐應用:依據壓力容器與消防產品有關規范和標準,零部件工作壓力大于等于2.5MPa以上,均應設置**裝置。**裝置有兩種:一種是可復位(彈簧)式;另一種是膜片式。氣體滅火系統產品上采用的**裝置是膜片式。**泄放裝置的動作壓力值不應小于1.25倍*大工作壓力,但不應大于該部件*大工作壓力1.5倍試驗壓力值的95%。這樣才能確保受壓零部件的**性能。
4.1.5 在通向每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主管道上,應設壓力訊號器或流量訊號器。
解釋與實踐應用:壓力訊號器或流量訊號器安裝位置有兩種:一種是有管網獨立滅火系統,可安裝到集流管或通向防護區的主干管上;另一種是有管網組合分配氣體滅火系統,各壓力訊號器或流量訊號器只能安裝在各選擇閥出口處。該兩部件有以下作用:一是確認本系統是否真正啟動,滅火劑是否流向了起火的防護區管網;二是用其信號操作保護區的“氣體正在釋放”警告指示門燈,禁止人員進入已實施滅火的保護區。
4.1.6 組合分配系統中的每個防護區應設置控制滅火劑流向的選擇閥,其公稱直徑應與該防護區滅火系統的主管道公稱直徑相等。
選擇閥的位置應靠近儲存容器且便于操作。選擇閥應設有標明其工作防護區的長久性銘牌。
4.1.7 噴頭應有型號、規格的長久性標識。設置在有粉塵、油霧等防護區的噴頭,應有防護裝置。
4.1.8 噴頭的布置應滿足噴放后氣體滅火劑在防護區內均勻分布的要求。當保護對象屬可燃液體時,噴頭射流方向不應朝向液體表面。
4.1.9 管道及管道附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輸送氣體滅火劑的管道應采用無縫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GB/T8163、《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GB5310等的規定。無縫鋼管內外應進行防腐處理,防腐處理宜采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
解釋與實踐應用:氣體滅火劑本身沒有腐蝕性,平時管網內是干管,氣體滅火劑可用幾秒或幾十秒時間快速通過敞開式管道,但為了**可靠,考慮環境條件對管道的腐蝕,對鋼質鋼管和鋼管管路附件也應進行內外鍍鋅鈍化等防腐方式處理。鍍鋅層應做到完滿、均勻、平滑。建議對氣體滅火系統輸送管道只做氣壓密封性試驗,否則管道內的水很難排凈,時間長了容易生銹,堵塞噴嘴出口,建議噴嘴上噴孔口直徑設計制造應大于φ3mm。
2 輸送氣體滅火劑的管道安裝在腐蝕性較大的環境里,宜采用不銹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GB/T14976的規定。
3 輸送啟動氣體的管道,宜采用銅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拉制銅管》GB1527的規定。
4 管道的連接,當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80mm時,宜采用螺紋連接;大于80mm時,宜采用法蘭連接。鋼制管道附件應內外防腐處理,防腐處理宜采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使用在腐蝕性較大的環境里,應采用不銹鋼的管道附件。
4.1.10 系統組件與管道的公稱工作壓力,不應小于在*高環境溫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壓力。
4.1.11 系統組件的特性參數應由國家法定檢測機構驗證或測定。
4.2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組件專用要求
4.2.1 儲存容器或容器閥以及組合分配系統集流管上的**泄壓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儲存容器增壓壓力為2.5MPa時,應為5.0±0.25MPa(表壓);
2 儲存容器增壓壓力為4.2MPa,*大充裝量為950kg/m3時,應為7.0±0.35MPa(表壓);*大充裝量為1120kg/m3時,應為8.4±0.42MPa(表壓);
3 儲存容器增壓壓力為5.6MPa時,應為10.0±0.5MPa(表壓)。
解釋與實踐應用:規范中的4.2.1條中不符合GA400-2002《氣體滅火系統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中第5.10.1條要求,2.5MPa儲存容器上的容器閥泄放動作壓力應為5.3~6.0MPa;4.2MPa儲存容器上的容器閥和集流管上的**閥泄放動作壓力應為8.4~9.6MPa;5.6MPa的**閥泄壓動作壓力應為10.4~12.0MPa。
4.2.2 增壓壓力為2.5MPa的儲存容器宜采用焊接容器;增壓壓力為4.2MPa的儲存容器,可采用焊接容器或無縫容器;增壓壓力為5.6MPa的儲存容器,應采用無縫容器。
4.2.3 在容器閥和集流管之間的管道上應設單向閥。
解釋與實踐應用:設置在容器閥與集流管間的閥叫液流單向閥,每一個滅火劑儲存容器均應配備一個。它有兩個作用:一是控制滅火劑的流向;二是防止A滅火劑儲存容器內的滅火劑流入B中或其他的儲存容器內,增加氣體滅火系統滅火劑的剩余量。在這里也說明一下,另一種單向閥是安裝在有管網滅火系統中的啟動管道上,它叫氣流單向閥。氣流單向閥有兩個作用:一個是安裝在啟動管道某一點的位置時,決定啟動多少滅火劑儲存容器;二是控制啟動氣體流向,控制著開啟與不應開啟的閥門與裝置。如:其它選擇閥和啟動裝置。
4.3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組件專用要求
4.3.1 儲存容器或容器閥以及組合分配系統集流管上的**泄壓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充壓(15.0MPa)系統,應為20.7±1.0MPa(表壓);
2 二級充壓(20.0MPa)系統,應為27.6±1.4MPa(表壓)。
4.3.2 儲存容器應采用無縫容器。
4.4 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組件專用要求
4.4.1 一臺以上滅火裝置之間的電啟動線路應采用串聯連接。
4.4.2 每臺滅火裝置均應具備啟動反饋功能。
解釋與實踐應用:熱氣溶膠預置滅火系統啟動將釋放出大量的熱量,裝置內部溫度將急劇快速升高,一般在裝置內部設置感溫器件,反饋該裝置是否啟動信號。
5. 操作與控制
5.0.1 采用氣體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其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的規定,并應選用靈敏度級別高的火災探測器。
5.0.2 管網滅火系統應設自動控制、手動控制和機械應急操作三種啟動方式。預制滅火系統應設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兩種啟動方式。
5.0.3 采用自動控制啟動方式時,根據人員**撤離防護區的需要,應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遲噴射;對于平時無人工作的防護區,可設置為無延遲的噴射。
5.0.4 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使用濃度大于無毒性反應濃度(NOAEL濃度)的防護區和采用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設手動與自動控制的轉換裝置。當人員進入防護區時,應能將滅火系統轉換為手動控制方式;當人員離開時,應能恢復為自動控制方式。防護區內外應設手動、自動控制狀態的顯示裝置。
5.0.5 自動控制裝置應在接到兩個獨立的火災信號后才能啟動。手動控制裝置和手動與自動轉換裝置應設在防護區疏散出口的門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裝高度為中心點距地面1.5m。機械應急操作裝置應設在儲瓶間內或防護區疏散出口門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5.0.6 氣體滅火系統的操作與控制,應包括對開口封閉裝置、通風機械和防火閥等設備的聯動操作與控制。
5.0.7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場所,各防護區滅火控制系統的有關信息,應傳送給消防控制室。
5.0.8 氣體滅火系統的電源,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采用氣動力源時,應保證系統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壓力和氣量。
解釋與實踐應用:依據有關規范和產品標準規定,氣體滅火系統的氣體控制器輸出電壓應是DC24±3V,輸出電流一般是1A。有管網氣體滅火系統或預置滅火系統(柜式氣體滅火裝置)氣體啟動裝置上安裝的電磁鐵,使用*多的有兩種,一種是45N電磁鐵,一種是70N電磁鐵。經本公司技術人員檢測,45N電磁鐵,電阻值為18~20Ω,吸合時*小電流值約為750mA;70N電磁鐵電阻值為18~20Ω,吸合時*小電流值約為800mA。
氣體滅火系統分預置滅火系統(柜式氣體滅火系統)和有管網氣體滅火系統。預置滅火系統有兩種啟動方式:一種是電磁鐵直接啟動滅火劑儲存容器;另一種是電磁鐵先啟動氣瓶,氣瓶中驅動氣體再啟動滅火劑儲存容器,這種氣動源壓力基本上均可保證。一個防護區采用多臺預制滅火系統(柜式氣體滅火裝置)時,每臺應保證電磁鐵的額定啟動電流不應小于1A,并采用并聯連接。
有管網氣體滅火系統啟動方式有兩種:**種是驅動氣體源與滅火劑儲存容器獨立分開,**種是沒有單獨的驅動氣體源,滅火劑儲存容器既是滅火劑瓶又是驅動氣體源瓶。**種此結構使用*多,它的優點是:啟動可靠,氣體氣動裝置中驅動氣體釋放后,能夠長時間儲存在啟動管道和容器閥(瓶頭閥)的啟動汽缸內,驅動氣體氣源充足;缺點是連接結構復雜,連接接頭多、密封性差。依據幾年來對各個制造氣體廠家產品及技術資料的收集,沒有一家明確氣體啟動裝置容積是多少時,啟動多少臺滅火劑儲存容器。現將本公司這方面試驗結果和經驗介紹給各位同仁,供參考。
啟動管路密封性與壓力值試驗,將82個IG541混合氣體氣動裝置串聯,DN6啟動管道總長度82m,一端與4升6MPa啟動瓶組相連,經檢測啟動管路各接頭螺母已旋緊,共計234處,啟動電磁鐵,4S時啟動管道壓力值P=1.8MPa;10S時P=2.5MPa;15S時達到*大值P=2.8MPa;由2.8MPa降到1.8MPa所需時間為90S(1.8MPa~2.8MPa均能啟動各瓶頭閥)。建議4L和8L氣體氣動裝置啟動滅火裝置啟動滅火劑儲存容器分別小于等于40瓶組與80瓶組,大于80瓶應采用容積更大的氣體啟動瓶組或設計其他氣體補充結構裝置,這樣才能確保有管網氣體滅火系統中各滅火劑儲存容器可靠啟動。
有管網氣體滅火系統**種啟動方式是將滅火劑儲瓶儲存容器中的滅火劑氣體作為驅動氣體,該瓶組容器閥上安裝電磁鐵,叫主動瓶,負責啟動其它瓶組容器閥上不安裝電磁鐵滅火劑儲存容器,該儲存容器叫被動瓶組。這種啟動方式具有以下優點:啟動管路連接簡單、快捷;管網結構少、簡潔美觀。缺點:驅動氣體不能長期儲存在啟動管道內,選擇閥、各滅火劑儲存容器開啟不可靠;一套氣體滅火系統中,滅火劑儲瓶一般不宜超過8個,主要用于七氟丙烷系統中;氣體滅火系統各瓶組啟動時間不一致,有效噴射時間偏長,滅火效果降低。基于上述缺點,目前這種結構很少采用。
5.0.9 組合分配系統啟動時,選擇閥應在容器閥開啟前或同時打開。
解釋與實踐應用:目前國內有兩種類型選擇閥:
**種是氣動啟動方式,無需電源,使用較多。這種結構啟動氣缸有兩種結構:**種是啟動氣體通過選擇閥汽缸體,先開啟選擇閥后,啟動氣體方能通過汽缸體內流向啟動管道,開啟相對應的各滅火劑儲存容器,這種選擇閥開起作用力和開啟工作壓力小,開啟可靠。滅火劑流經選擇閥滯后時間約為1S左右。合格的選擇閥手動開啟作用力小于等于150N,正常開啟工作壓力為0.5~1.2MPa,*大開啟壓力將達到1.6~2.0MPa。這種選擇閥開啟前閥瓣上沒有滅火劑氣體作用,所以開啟工作壓力較小,開啟可靠。**種是啟動氣體不通過選擇閥氣缸,在流向選擇閥時,也同時流向相對應的各滅火劑儲存容器,這種選擇閥開啟作用力和開啟壓力大,開啟沒有前一種可靠,滅火劑流經選擇閥滯后時間小于1S。
**種電磁鐵式啟動方式,需要電源,使用量較少。這種結構選擇閥開啟作用力和工作壓力較大,開啟可靠性比氣動啟動方式選擇閥差。
5. **要求
6.0.1 防護區應有保證人員在30s內疏散完畢的通道和出口。
6.0.2 防護區內的疏散通道及出口,應設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防護區內應設火災聲報警器,必要時,可增設閃光報警器。防護區的入口處應設火災聲、光報警器和滅火劑噴放指示燈,以及防護區采用的相應氣體滅火系統的長久性標志牌。滅火劑噴放指示燈信號,應保持到防護區通風換氣后,以手動方式解除。
6.0.3 防護區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能自行關閉;用于疏散的門必須能從防護區內打開。
6.0.4 滅火后的防護區應通風換氣,地下防護區和無窗或設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并應直通室外。
6.0.5 儲瓶間的門應向外開啟,儲瓶間內應設應急照明;儲瓶間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地下儲瓶間應設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應設在下部,可通過排風管排出室外。
6.0.6 經過有爆炸危險及變電、配電室等場所的管網、殼體等金屬件應設防靜電接地。
6.0.7 有人工作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使用濃度,不應大于有毒性反應濃度(LOAEL濃度),該值應符合本規范附錄G的規定。
6.0.8 防護區內設置的預制滅火系統的充壓壓力不應大于2.5MPa。
6.0.9 滅火系統的手動控制與應急操作應有防止誤操作的警示顯示與措施。
6.0.10 熱氣溶膠滅火系統裝置的噴口前1.0m內,裝置的背面、側面、頂部0.2m內不應設置或存放設備、器具等。
6.0.11 設有氣體滅火系統的場所,宜配置空氣呼吸器。
附錄A 滅火濃度和惰化濃度
七氟丙烷滅火濃度 表A-1
可燃物 | 滅火濃度(%) | 可燃物 | 滅火濃度(%) |
甲烷 | 6.2 | 異丙醇 | 7.3 |
乙烷 | 7.5 | 丁醇 | 7.1 |
丙烷 | 6.3 | 甲乙酮 | 6.7 |
庚烷 | 5.8 | 甲基異丁酮 | 6.6 |
正庚烷 | 6.5 | 丙酮 | 6.5 |
**** | 10.1 | 環戊酮 | 6.7 |
甲苯 | 5.1 | 四氫呋喃 | 7.2 |
二甲苯 | 5.3 | 嗎啉 | 7.3 |
乙腈 | 3.7 | 汽油(無鉛,7.8%乙醇) | 6.5 |
乙基醋酸脂 | 5.6 | 航空燃料汽油 | 6.7 |
丁基醋酸脂 | 6.6 | 2號柴油 | 6.7 |
甲醇 | 9.9 | 噴氣式發動機燃料(-4) | 6.6 |
乙醇 | 7.6 | 噴氣式發動機燃料(-5) | 6.6 |
乙二醇 | 7.8 | 變壓器油 | 6.9 |
七氟丙烷惰化濃度 表A-2
可燃物 | 惰化濃度(%) |
甲烷 | 8.0 |
二氯甲烷 | 3.5 |
1.1-二氟乙烷 | 8.6 |
1-氯-1.1-二氟乙烷 | 2.6 |
丙烷 | 11.6 |
1-丁烷 | 11.3 |
戊烷 | 11.6 |
乙烯氧化物 | 13.6 |
IG541混合氣體滅火濃度 表A-3
可燃物 | 滅火濃度(%) | 可燃物 | 滅火濃度(%) |
甲烷 | 15.4 | 丙酮 | 30.3 |
乙烷 | 29.5 | 丁酮 | 35.8 |
丙烷 | 32.3 | 甲基異丁酮 | 32.3 |
戊烷 | 37.2 | 環己酮 | 42.1 |
庚烷 | 31.1 | 甲醇 | 44.2 |
正庚烷 | 31.0 | 乙醇 | 35.0 |
辛烷 | 35.8 | 1-丁醇 | 37.2 |
乙烯 | 42.1 | 異丁醇 | 28.3 |
醋酸乙烯脂 | 34.4 | 普通汽油 | 35.8 |
醋酸乙脂 | 32.7 | 航空汽油100 | 29.5 |
二乙醚 | 34.9 | Avtur(Jet A) | 36.2 |
石油醚 | 35.0 | 2號柴油 | 35.8 |
甲苯 | 25.0 | 真空泵油 | 32.0 |
乙腈 | 26.7 |
IG541混合氣體惰化濃度 表A-4
可燃物 | 惰化濃度(%) |
甲烷 | 43.0 |
丙烷 | 49.0 |
海拔高度修正系數 表B
海拔高度(m) | 修正系數 |
-1000 | 1.130 |
0 | 1.000 |
1000 | 0.885 |
1500 | 0.830 |
2000 | 0.785 |
2500 | 0.735 |
3000 | 0.690 |
3500 | 0.650 |
4000 | 0.610 |
4500 | 0.565 |
充壓壓力為2.5MPa(表壓)時的七氟丙烷系統的等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表C-1
噴頭入口壓力 MPa(**壓力) | 噴射率 kg/(s·cm2) | 噴頭入口壓力 MPa(**壓力) | 噴射率 kg/(s·cm2) |
2.1 | 4.67 | 1.3 | 2.86 |
2.0 | 4.48 | 1.2 | 2.58 |
1.9 | 4.28 | 1.1 | 2.28 |
1.8 | 4.07 | 1.0 | 1.98 |
1.7 | 3.85 | 0.9 | 1.66 |
1.6 | 3.62 | 0.8 | 1.32 |
1.5 | 3.38 | 0.7 | 0.97 |
1.4 | 3.13 | 0.6 | 0.62 |
注:等效孔口流量系數為0.98
充壓壓力為4.2MPa(表壓)時的七氟丙烷系統的等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表C-2
噴頭入口壓力 MPa(**壓力) | 噴射率 kg/(s·cm2) | 噴頭入口壓力 MPa(**壓力) | 噴射率 kg/(s·cm2) |
3.4 | 6.04 | 1.6 | 3.50 |
3.2 | 5.83 | 1.4 | 3.05 |
3.0 | 5.61 | 1.3 | 2.80 |
2.8 | 5.37 | 1.2 | 2.50 |
2.6 | 5.12 | 1.1 | 2.20 |
2.4 | 4.85 | 1.0 | 1.93 |
2.2 | 4.55 | 0.9 | 1.62 |
2.0 | 4.25 | 0.8 | 1.27 |
1.8 | 3.90 | 0.7 | 0.90 |
注:等效孔口流量系數為0.98
充壓壓力為5.6MPa(表壓)時的七氟丙烷系統的等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表C-3
噴頭入口壓力 MPa(**壓力) | 噴射率 kg/(s·cm2) | 噴頭入口壓力 MPa(**壓力) | 噴射率 kg/(s·cm2) |
4.5 | 6.49 | 2.0 | 4.16 |
4.2 | 6.39 | 1.8 | 3.78 |
3.9 | 6.25 | 1.6 | 3.34 |
3.6 | 6.10 | 1.4 | 2.81 |
3.3 | 5.89 | 1.3 | 2.50 |
3.0 | 5.59 | 1.2 | 2.15 |
2.8 | 5.36 | 1.1 | 1.78 |
2.6 | 5.10 | 1.0 | 1.35 |
2.4 | 4.81 | 0.9 | 0.88 |
2.2 | 4.50 | 0.8 | 0.40 |
注:等效孔口流量系數為0.98
噴頭規格和等效孔口面積 表D
噴頭規格代號 | 等效孔口面積(cm2) |
8 | 0.3168 |
9 | 0.4006 |
10 | 0.4948 |
11 | 0.5987 |
12 | 0.7129 |
14 | 0.9697 |
16 | 1.267 |
18 | 1.603 |
20 | 1.979 |
22 | 2.395 |
24 | 2.850 |
26 | 3.345 |
28 | 3.879 |
注:擴充噴頭規格,應以等效孔口的單孔直徑0.79375mm倍數設置。
附錄E IG541系統管道壓力系數和密度系數
**充壓(15MPa)IG541系統的管道壓力系數和密度系數 表E-1
壓力(MPa,**壓力) | (10-1MPa·kg/m3) | |
3.7 | 0 | 0 |
3.6 | 61 | 0.0366 |
3.5 | 120 | 0.0746 |
3.4 | 177 | 0.114 |
3.3 | 232 | 0.153 |
3.2 | 284 | 0.194 |
3.1 | 335 | 0.237 |
3.0 | 383 | 0.277 |
2.9 | 429 | 0.319 |
2.8 | 474 | 0.363 |
2.7 | 516 | 0.409 |
2.6 | 557 | 0.457 |
2.5 | 596 | 0.505 |
2.4 | 633 | 0.552 |
2.3 | 668 | 0.601 |
2.2 | 702 | 0.653 |
2.1 | 734 | 0.708 |
2.0 | 764 | 0.766 |
二級充壓(20MPa)IG541系統的管道壓力系數和密度系數表E-2
壓力(MPa,**壓力) | (10-1MPa·kg/m3) | |
4.6 | 0 | 0 |
4.5 | 75 | 0.0284 |
4.4 | 148 | 0.0561 |
4.3 | 219 | 0.0862 |
4.2 | 288 | 0.114 |
4.1 | 355 | 0.144 |
4.0 | 420 | 0.174 |
3.9 | 483 | 0.206 |
3.8 | 544 | 0.236 |
3.7 | 604 | 0.269 |
3.6 | 661 | 0.301 |
3.5 | 717 | 0.336 |
3.4 | 770 | 0.370 |
3.3 | 822 | 0.405 |
3.2 | 872 | 0.439 |
3.08 | 930 | 0.483 |
2.94 | 995 | 0.539 |
2.8 | 1056 | 0.595 |
2.66 | 1114 | 0.652 |
2.52 | 1169 | 0.713 |
2.38 | 1221 | 0.778 |
2.24 | 1269 | 0.847 |
2.1 | 1314 | 0.918 |
**充壓(15MPa)IG541系統的等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表F-1
噴頭入口壓力(MPa,**壓力) | 噴射率(kg/(s.cm2)) |
3.7 | 0.97 |
3.6 | 0.94 |
3.5 | 0.91 |
3.4 | 0.88 |
3.3 | 0.85 |
3.2 | 0.82 |
3.1 | 0.79 |
3.0 | 0.76 |
2.9 | 0.73 |
2.8 | 0.70 |
2.7 | 0.67 |
2.6 | 0.64 |
2.5 | 0.62 |
2.4 | 0.59 |
2.3 | 0.56 |
2.2 | 0.53 |
2.1 | 0.51 |
2.0 | 0.48 |
注:等效孔口流量系數為0.98
二級充壓(20MPa)IG541系統的等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表F-2
噴頭入口壓力(MPa,**壓力) | 噴射率(kg/(s.cm2)) |
4.6 | 1.21 |
4.5 | 1.18 |
4.4 | 1.15 |
4.3 | 1.12 |
4.2 | 1.09 |
4.1 | 1.06 |
4.0 | 1.03 |
3.9 | 1.00 |
3.8 | 0.97 |
3.7 | 0.95 |
3.6 | 0.92 |
3.5 | 0.89 |
3.4 | 0.86 |
3.3 | 0.83 |
3.2 | 0.80 |
3.08 | 0.77 |
2.94 | 0.73 |
2.8 | 0.69 |
2.66 | 0.65 |
2.52 | 0.62 |
2.38 | 0.58 |
2.24 | 0.54 |
2.1 | 0.50 |
注:等效孔口流量系數為0.98
七氟丙烷和IG541的NOAEL、LOAEL濃度 表G-1
七氟丙烷 | IG541 | |
NOAEL濃度 | 9.0% | 43% |
LOAEL濃度 | 10.5% | 52% |
七氟丙烷滅火劑技術性能 表G-2
項 目 | 技術指標 |
純度 | ≥99.6%(質量比) |
酸度 | ≤3ppm(質量比) |
水含量 | ≤10ppm(質量比) |
不揮發殘留物 | ≤0.01%(質量比) |
懸浮或沉淀物 | 不可見 |
IG541混合氣體滅火劑技術性能 表G-3
滅火劑名稱 | 主要技術指標 | ||||
純度(v/v) | 比例(%) | 氧含量 | 水含量 | ||
IG541 | Ar | >99.97% | 40±4 | <3ppm | <4ppm |
N2 | >99.99% | 52±4 | <3ppm | <5ppm | |
CO2 | >99.5% | 8+1-0.0 | <10ppm | <10ppm | |
其他成分*大含量(ppm) | 懸浮物或沉淀物 | ||||
IG541 | Ar | <10 | — | ||
N2 | |||||
CO2 |
規范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1.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1.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 本規范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 告
第412號
現批準《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4、 3.1.5、 3.1.15、 3.1.16、 3.2.7、 3.2.9、3.3.1、 3.3.7、 3.3.16、 3.4.1、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6.0.1、6.0.3、6.0.4、6.0.6、6.0.7、6.0.8、6.0.10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六年三月二日
*后感謝您閱讀本篇文章,同時誠摯歡迎您光臨本公司(北京利達海鑫)網站(www.by6232.com),使用本公司產品,并真誠期待您提出寶貴的意見。
【1】 GB50263-2007,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2】 GA400-2002,氣體滅火系統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3】 GA61-2001,國家滅火系統驅動、控制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4】 GB16670-2006,柜式氣體滅火裝置
【5】 ISO14520-9氣體滅火系統-物理性能系統設計第9部分:HFC-227ea滅火劑
【6】 ISO14520-9氣體滅火系統-物理性能系統設計第15部分:IG-541滅火劑
【7】 GB50193-9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收稿日期:2010-06-06;修訂日期:2010-08-02
作者地址:北京經濟開發區榮京東街17號北京利達海鑫滅火系統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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